3月31日下午,我所张龙律师受邀为西区昌平小学师生开展“预防校园欺凌,构建和谐校园”主题普法讲座。讲座通过案例分析、法律解读和互动教学,深入剖析校园欺凌的危害与应对策略,助力营造安全、阳光的校园环境。
张龙律师首先明确了校园欺凌的定义,重点分析了校园欺凌的四种表现形式。张律师引用了浙江某中学暴力事件、福州校园械斗惨剧两起典型案例,强调:校园欺凌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心创伤,还可能令施暴者面临法律制裁,更会撕裂家庭幸福、破坏社会和谐。
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和刑法二百三四条的法律规定,张律师指出: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者,轻则拘留罚款,重则面临牢狱之灾。
面对欺凌,如何有效保护自己与他人?张律师提出具体的操作建议,并结合国务院、广东省教育厅的专项通知,在校园编织预防欺凌的安全网。张律师呼吁学校、家庭与社会形成合力,通过教育、监督与法律手段,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。
活动尾声,张律师以“远离校园欺凌,阳光伴我同行”寄语全体师生。本次讲座通过生动的案例、实用的技巧和法律知识普及,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,也为构建平安、和谐校园注入法治力量。
此次活动,不仅让学生们对校园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,也展现了金桥所在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与担当。未来,金桥所将继续做好“法治进校园”工作,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,为构建法治校园、和谐校园贡献金桥力量。
通讯员丨张 龙
编辑丨罗 黎
审定丨张爱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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